张婷婷 大律师

Year of call : 香港(2023)

张大律师正在拓展广泛的民事、刑事业务,并接受其他所有业务的委托。她能以中英文办理案件并提供书面意见。

张婷婷大律师正积极发展其广泛的刑事及民事诉讼业务,并特别专注于刑事法律范畴。她同时拥有处理家事法、个人伤亡、民事欺诈及商业纠纷的经验。张大律师曾独自以辩护大律师的身分主理以中文及英文进行的审讯,并曾于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各裁判法院及土地审裁处独自出席聆讯。

张婷婷大律师师承陈政龙资深大律师、黄锦娟大律师、许卓伦大律师、已故的苏诺贤大律师,及王星大律师,并于2023年加入金叶大律师事务所。在成为执业大律师前,张大律师曾在一所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取得事务律师的资格,并在实习期间累积了处理复杂且备受关注的民事和商业诉讼的经验。张大律师能操流利的英语、国语和广东话。

LEGAL QUALIFICATIONS:

香港大学 法学专业证书(PCLL)

英国曼切斯特都会大学及香港法律学士程度文凭 (专业共同试)

香港中文大学 文学士(主修翻译)

事务律师(香港)

Memberships:

judicial/statutory body or other appointments:

Scholarship, prizes & honorable mentions

LANGUAGES SPOKEN:

广东话,英文,普通话

HCMA 258/2024
– 在高等法院独立出庭
– 代表上诉人就两项猥亵侵犯罪提出定罪上诉。

HCA 267/2023
– 在高等法院独立出庭
– 成功代表原告处理一宗涉款逾三百万港元的诈骗案件,并于因欠缺行动而作出的判决(Default Judgment)申请中为原告取得有利结果。

DCCC 767/2024
– 在区域法院独立出庭
– 在一宗贩运危险药物的案件中为被告人作求情陈词
– 法庭在聆听证据及陈词后,接纳被告在贩运过程中只是递送员的角色

FLCC 1996/2023
– 在粉岭裁判法院的一宗2日以英文审判的刑事审讯中以独立辩护大律师身份出庭
– 成功为一名被控「违反逗留条件」的被告人辩护,获无罪释放
– 成功反对口头承认以及会面纪录呈堂

ESCC 803/2024
– 在东区裁判法院的一宗2日的刑事审讯中以独立辩护大律师身份出庭
– 成功为一名被控「洗黑钱」的被告人辩护,获无罪释放

ESR 8/2025
– 在东区裁判法院的一宗1日的刑事审讯中以独立辩护大律师身份出庭
– 成功为一名被控「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的被告人辩护,获无罪释放

FCAD 5/2025
– 在家事法庭独立出庭
– 成功为申请人获颁法庭的领养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