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森 大律師

Year of call : 香港(2021)

吳大律師正在拓展民事、家事及仲裁面的法律業務。他可使用中文及英文從事法律工作。

吳大律師擁有各級法院(包括高等法院上訴法院)獨自出庭訟辯的經驗,也經常被其他大律師帶領處理案件。

吳大律師師承艾家敦大律師、李祖詒大律師、白天賜大律師(現稱 白天賜資深大律師)、詹鋌鏘大律師先生,及周廷勵大律師。

吳大律師是英國特許仲裁員協會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的資深會員,也是香港家事法律協會的會員。

在成為大律師之前,吳大律師曾跟隨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薛偉成、家事法庭法官麥莎朗(現已退休)、英格蘭及威爾斯上訴法院 McFarlane 法官,及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家事法庭)MacDonald 法官實習。

LEGAL QUALIFICATIONS:

  • 英國特許仲裁學會資深會員
  • 香港家庭法律協會會員
  • 諾丁漢大學法律學士
  • 香港大學法律碩士(仲裁與爭議解決)(優異)
  •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士

Memberships:

judicial/statutory body or other appointments:

Scholarship, prizes & honorable mentions

LANGUAGES SPOKEN:

粵語、英語、普通話

民事訴訟

CHUNG PUI TONG v QIAN ZHEN (錢珍[2024] 5 HKC 441; [2024] HKCA 593

  • 在高等法院上訴庭獨自代表被告人反對原告人的上訴。
  • 合約禁止翻供、不當影響、婚姻訴訟中作出的同意令的詮釋和含意

 

GOLD TOPMONT LTD (金鋑有限公司) v OUTSTANDING MANAGEMENT CONSULTATION LTD [2024] 4 HKLRD 909; [2024] HKCFI 2392

  • 由周廷勵大律師帶領
  • 在債權人已就相同債務針對公司另行展開民事訴訟的情況下,成功撤銷禁止債權人針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的禁制令。

 

海德國際財務有限公司 v 張志傑 [2025] HKDC 190

  • 在區域法院中獨自代表介入人出席為期2日的審訊
  • 共同意圖法律構定信託及歸復信託

 

HCA 476/2022

  • 歐律治大律師帶領
  • 在一宗索賠案件中,成功代表僱主取得簡易判決,追討兩名員工挪用僱主資產,及成立對立企業以對抗僱主。

 

LDBM 6/2024

  • 在土地審裁處為期1日的審訊中獨自代表業主立案法團。
  • 在審訊中撤回訴訟,成功取得針對被告的訟費命令。

 

LDBM 203/2022

  • 在土地審裁處的聆訊中獨自代表一名業主。
  • 成功反對一項禁制令申請,該禁制令旨在限制一名法團業主主席執行週年大會決議。

 

LDBM 14/2025

  • 在土地審裁處的審訊中獨自代表業主立案法團。
  • 代表業主立案法團成功取得雙方同意審裁處針對一名業戶在大廈的公衆範圍丟棄雜物的行爲頒發禁制令,並獲得全額訟費。

 

家事訴訟

 [2023] 3 HKLRD 950; [2023] HKCA 774

  • 由周廷勵大律師帶領撰寫書面陳詞,獨自出席高等法院上訴庭的聆訊
  • 重審、案件管理、以及針對主審法官的偏見指控

 

FCMC 614/2020

  • [2026] HKFC 18 – 獨自代表答辯人出席爲期7天的大額附屬濟助審訊
  • [2025] HKFC 186 – 獨自代表答辯人,成功取得法庭撤銷呈請人申請將答辯人因爲藐視法庭而交付羈押的許可,並獲得訟費。
  • 獨自代表答辯人反對呈請人延展執行中期贍養費的期限的申請

 

FCMC 2662/2021

  • [2025] HKFC 34 –由 Madeleine Booth大律師帶領出庭,處理《婚姻財產及訴訟程序條例》(第192章)第17條的爲期7天的審訊
  • 獨自出庭在聆案官席前的聆訊,成功反對配偶一方根據《婚姻訴訟規則》(第179A章)第121條提出的申請,該申請旨在尋求許可使用在婚姻訴訟程序中取得的文件,以對配偶另一方提起獨立民事訴訟程序

 

FCMC 12018/2022

  • [2025] HKFC 181 – 獨自代表答辯人申請更改中期贍養費,在家事法庭進行爲期1天的聆訊

 

FCMC 8916/2023

  • 由周廷勵大律師帶領出庭進行解決財務糾紛(FDR)聆訊,最終達成和解

 

FCMC 7556/2022

  • 獨自代表答辯人出席解決財務糾紛(FDR)聆訊。

 

HCA 1946/2023

  • 獨自代表原告人,在香港強制執行英國附屬濟助裁決的案件中,於聆案官席前成功取得簡易判決。

 

刑事訴訟

HKSAR v Chow Kuen Fung [2026] HKCA 979

  • 法律援助署署長指派,由莊君如大律師帶領
  • 針對連續的停牌令向高等法院上訴庭作出提出判刑上訴

 

HCMA 2/2025 [2026] HKCFI 456

  • 由梁卓然資深大律師及莊君如大律師帶領
  • 針對危險駕駛的定罪上訴。上訴得直,高等法院原訟庭改判不小心駕駛。

 

香港特別行政區  梁景祥 [2024] 3 HKC 713; [2023] HKCA 1244

  • 法律援助署署長指派,由莊君如大律師帶領
  • 以上訴人在定罪前曾被還押一段頗長時間為理由,就取消駕駛資格的時間長短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